10.3969/j.issn.1005-9512.2015.05.001
法治指数的中国引入:问题及可能进路
法治指数是用来测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法治状况或水平的量化指标体系.作为评估工具的运用,它最早产生于美国国际开发署创建的《民主与治理评估框架》以及世界银行的《全球治理指数》报告中,后世界正义工程确立了独立的“法治指数”并为世界各国所借鉴.我国一些地方如香港、余杭进行了综合的法治指数评估实践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创立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评估的专项法治指数评估实践.法治指数及其评估实践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法治指数的意义缺失、法治指数的公信力不够、法治指数评估机制不完善等,我国需要在借鉴国际、国外的法治指数设立及评估经验后,正视法治指数及其评估实践中的缺陷与不足,完善我国法治指数的评估机制体制,推动我国法治中国建设事业的发展.
法治、法治指数、法治评估、评估模式、评估机制
DF0(法的理论(法学))
汪全胜教授主持的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地方立法的成本效益评估研究”13SFB2005
2015-07-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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