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5.02.007
儿童福利权体系构成及内容初探——以宪法人权理论为视角
儿童福利权是儿童福利法的核心要素,是儿童福利制度的逻辑起点,也是儿童福利理论的基石.从儿童福利类型化保护利益标准考量,儿童福利权包括生存与发展权、健康与保健服务权、受教育权、适当生活水准权及残疾儿童特别照顾权五大权利体系.其中,生存与发展权包括儿童享有最大限度存活权、获得适当信息的权利及文化与社会参与权等内容;健康与保健服务权囊括儿童疾病预防、治疗及康复等三阶段的保障;受教育权体现的是义务教育的无偿性、接受教育的平等性及保障学习权等要求;适当生活水准权主要包括适足的食物权和住房权;残疾儿童特别照顾权涵盖基本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和环境等福利内容.此五者关注所处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之儿童的发展,位列儿童福利权生存、物质与精神三个不同层级,共同构成了儿童福利权的体系及内容.
儿童、儿童福利、福利权、福利权体系
DF215(国家法、宪法)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儿童福利权保障制度研究”12BFX093
2015-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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