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4.08.008
私人参与执行环保任务法理正当性之探析——以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为中心之考察
随着环境保护行政任务的剧增,行政机关不堪重负,开始开放和吸引私人参与执行部分环保任务.开放和吸引私人参与执行环保任务的实质是公私合作完成行政任务,其具有体现管理民主、社会国、基本权利保护等法理上的正当性.从民主性、社会国、基本权利保护视角探析私人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环境保护行政任务法理上的正当性,将对我国私人参与执行行政任务的行政法治有所裨益.
私人、环保任务、公私合作、正当性、法治、废旧家电回收处理
DF399(行政法)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变化与回应:公私合作的行政法研究”12YJC820006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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