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4.08.004
我国广义洗钱罪概念下的体系混乱及成因分析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刑法第191条、第312条和第349条三足鼎立的洗钱罪刑事立法体系.看似完整、庞大的体系背后却存在罪名逻辑关系混乱、罪名分类体系混乱以及刑罚体系不协调等诸多问题.而上述问题的由来与我国早期以单行刑法新增罪名、对洗钱侵害法益的曲解、对洗钱罪特征的认识存在误区等历史成因密切相关.有必要对三者的关系进一步理顺,明确刑法第312条洗钱罪的主体地位,修改刑法第191条的内容以弥补故意不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刑事责任或缺问题,协调刑法第312条与刑法第349条之间的量刑关系.
洗钱、体系、罪名、刑量、混乱
DF623(刑法)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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