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4.07.001
合同解除与违约金
2010年第5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桂冠案,否定合同解除时非违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这一立场不仅与通说不合,在司法实务中也甚为罕见.这一立场尽管在表面上保持了逻辑的一致性,但导致违约金条款在合同被解除前无用、在合同被解除后也无用的后果.这既是对当事人意思的不尊重,结果也不公平、不妥当.理论的逻辑性要服从、服务于结果的妥当性.
合同解除、违约金、逻辑性、妥当性
DF525(民法)
2014-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