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14.06.003
我国养老金筹集和投资管理机制的改革及法律对策——以利益平衡与风险控制为中心
养老金筹集机制改革的关键在于利益平衡,我国面临的任务是:解决基本养老保险的“多轨制”与“碎片化”,逐渐形成大一统的基本养老保险体制;以强化个人激励为核心改革“统账结合”的基本筹资模式,逐步确立“个人名义账户制”;加快发展养老保险的多支柱体系,优化政府补贴的分配机制;确立基本养老金缴费与支付之间的精算平衡、明确社保机关的征缴主体地位,并合理解决“便携性”、延迟退休以及扩大全国社保基金筹资能力等问题.养老金投资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在于风险控制,应构建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的“统账分离”模式;统筹基金部分应以总体固定与动态调整为核心向市场化运作过渡,并以提升养老金统筹层级作为保障;个人账户部分则应强化市场化运作程度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应从公司治理规范和投资损失分担入手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养老金筹集和投资管理机制应构建由规划、法律规范与指引组成的立法结构,在国务院层面应设立专门机构以切实推进改革并解决监管权的分配与协调等重要问题.
养老金筹集、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统账分离投资、风险控制
DF391.3(行政法)
笔者主持的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老龄化压力下我国养老金筹集和管理机制的创新与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12SFB5045的研究成果,同时受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14YQ10
2014-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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