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庭暴力中的国家责任——以适当的注意标准为限
传统国际法与现代人权法的日益融合引发了国际社会对国家责任制度的再思考.通过在反家庭暴力的司法实践中适用适当的注意标准,国际社会逐渐建立起一套新的国家责任理念,即国家不但需要为侵害妇女人权的“国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还应为没能以适当的注意防止、调查及惩处对妇女施加的家庭暴力等私人暴力行为承担国家责任.适当的注意标准不仅打破了国际法中的公私领域划分,也为消除暴力侵害妇女和实现性别平等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责任、适当的注意、国际人权法、家庭暴力
DF552(民法)
2012年教育部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项目"中国对国际人权公约的批准和实施"12JJD820022
2013-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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