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组织投资风险的法律控制
公益慈善组织丑闻频发反映的并非是投资本身的“邪恶”,而是对慈善监管的信任危机.公益慈善组织利用投资等手段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是现实的需要,但必须建立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之上.法律应该严格限定公益慈善组织可以投资的领域和界限,确立独立、公正的投资决策制度,确保投资活动与公益慈善项目适当分离,建立风险准备和责任制度,以有效约束公益慈善组织的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
公益组织、投资、风险、关联交易、法律责任
DF51(民法)
201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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