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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的证据效力及其司法救济

引用
快检技术日益成为一种食品安全执法的重要手段,在食品安全执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食品安全执法中,快速检测结果的证据效力却面临着十分尴尬的境地,现有立法明确规定,快速检测的结论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仅可以依据快速检测结果采取“扣押、封存”等行政强制措施.理论上对其证据的法律效力也存有争议,不论是“肯定说”还是“否定说”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应当有选择地赋予快速检测结果以法律效力,当务之急是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赋予快速检测法律地位,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改变快速检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现状;同时,快速检测行为如果影响了相对人的权利,应当允许纳入司法救济的管道.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证据、法律效力

DF37(行政法)

2013-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55-160,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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