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背景下涉毒违法犯罪实务问题研究
网络背景下涉毒违法犯罪呈现诸多新问题,如利用网络工具贩卖毒品,利用视频聊天室组织吸毒等,其影响范围之广、社会危害性之大已远非传统涉毒违法犯罪所能企及.现有法律框架下,可通过事实推定加强对为网络涉毒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第三方平台的打击,同时扩张解释容留吸毒罪以规制利用网络聊天室组织吸毒行为.长远来看,亟需参考网络赌博、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司法解释出台相关规定或由最高司法机关公布典型案例,明确利用网络贩卖毒品相关人员的共同刑事责任,明晰利用网络引诱或强迫他人吸毒、传授制毒方法等行为的定罪与量刑.同时刑法应增设聚众吸毒罪、传播毒品信息罪,对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者可增设“一定时间或终生禁用计算机网络”的资格刑.
网络、吸毒、贩毒、违法犯罪
DF622(刑法)
2013-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