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交叉持股法律规范体系构建
目前,我国对交叉持股制度的立法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但近年来实务中出现了越来越多公司交叉持股的情形.交叉持股具有“双刃剑效应”,一方面,其具有稳固企业经营权、抵制敌意收购、促进企业之间的策略联盟、方便资金筹措等正面功能;另一方面,又容易导致虚增公司资本、公司易遭内部人控制、联盟的公司之间容易形成垄断等弊端.我国应构建交叉持股的法律规范体系:在公司法层面,应着力限制公司交叉持股的股份之表决权,阻止公司经营者不正当支配公司的现象出现;在证券法层面,应强调上市公司交叉持股的信息披露,促进交叉持股的透明化;在反垄断法层面,应禁止公司之间通过交叉持股形成垄断、妨碍竞争;在税法上,应防范交叉持股的公司规避税法,逃脱税负.
交叉持股、立法规制、表决权、避税、信息披露
DF411.91(经济法、财政法)
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公司交叉持股法律问题研究"12YJC820056
2013-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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