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维多利亚宗教法律思想
作为文艺复兴时期萨拉曼卡学派的代表人物,维多利亚重构了教权与政权,神法、自然法、人法之间的关系.“教权超然”与“政权既在”两个概念是维多利亚宗教法律思想的两大中心论点,其通过对法的超越价值与宗教外衣下的万国法的探究来解决中世纪末欧洲基督世界教权与政权间的纷争和妥协.维多利亚作为近代国际法的拓荒者,从中世纪教会思想中汲取解决新问题的知识工具,如对“万民法”的洞见使国家概念较早期经院哲学更为清晰,其甚至预见了主权理论,而其所持守的普遍人类社会并为共同法所支配的思想,成为国际法学的理论支点.
维多利亚、教权超然、政权既在、宗教、法律
DF08(法的理论(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血气的绝望与救赎"13XNH018
2013-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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