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就业领域间接性别歧视的法律控制
控制间接歧视是反就业歧视法的应有内容,不能忽略.美国差别影响歧视分析框架是判断间接歧视的基本方法.根据这个方法,差别影响歧视的构成要件有两个:一是雇佣实践对被保护群体产生了不同比例的不利影响,二是雇佣标准缺乏业务必要性.雇主的主观故意不是差别影响歧视的构成要件.在美国,对女性产生不利影响的雇佣实践主要是身高体重要求和体能测试.美国联邦法院根据业务必要性标准对这些雇佣实践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绝大多数对女性产生差别影响的雇佣实践被裁判为间接歧视.我国在建设反就业性别歧视法律制度时应该重视间接性别歧视的法律控制,以堵住任何可能造成就业性别歧视的缺口.
美国法、差别影响、间接歧视、性别歧视、业务必要性
DF479.9(经济法、财政法)
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女性就业权的平等保护"项目编号10YJA820028
2013-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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