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疑难问题研究——以人民调解协议变更、撤销及无效认定为视角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是诉调对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过程中关键的一环.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明确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定位为特别程序,其不仅包括对人民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也包括对人民调解协议存在争议即人民调解协议变更、撤销及无效时的认定问题.对后者而言,涉及对人民调解协议存在争议时对当事人的救济、对人民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类型、对人民调解协议中案外人的救济以及对人民调解协议的检察监督等方面的疑难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加以回应.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检察监督
DF724(诉讼法)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研究"12CFX049
2013-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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