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券市场看“错法”及其纠正机制
证券市场是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最快的领域之一,容错、试错、纠错,是证券法发展的常态.证券市场的“错法”主要表现为法不能包容创新,立法理念与现实脱节.证券市场应对的“错法”实践可以归纳为市场主体推动和监管机构主导两个方面.应当从法与政策相融合这一视角审视与解读证券市场“错法”纠正机制,并在概括授权加自由裁量加究责的三段式问责制框架内,将证券监管及证券市场“错法”纠正纳入法治的轨道.
证券法、错法、政策、问责制、法治
DF438.7(经济法、财政法)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关于'错法'及其纠正机制问题研究"11YJA820059的中间成果之一
2013-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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