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民房屋和土地的宪法法律问题
强征农民房屋和土地,将农民由农村赶到政府人为打造的城镇,大规模搞所谓工业化、城镇化,非但不是实现宪法序言提出的农业现代化的手段,而且损害和动摇了宪法确立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地位以及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用益物权等法定权利。准确、完整地理解宪法有关征收条款的规定,对于严格依宪、依法征收农民房屋和土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民合法权益、宪法序言、依法征收、法律问题、房屋、土地承包经营权、双层经营体制
D921(中国法律)
本文为2011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2011BFX009;2011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科研项目10H2K002
2012-04-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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