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最新发展及启示
2011年6月我国台湾地区通过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这是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大突破,其也作为“三次金改”的重要举措予以推进。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主要规范了“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概念,设置财团法人,陛质的争端解决机构,构架了法制化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这些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框架欠缺的祖国大陆具有多方借鉴意义,为祖国大陆构建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明确监管机构的保护职能与设置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参考与启示。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金融争端解决机构、纠纷解决机制
D923.8(中国法律)
2011年上海市”上海近代金融监管与法律规制”,”晨光计划”项目;上海市人文社科基地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项目;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030102;SJ0709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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