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质询权研究
质询权是香港特区基本法规定的立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在执行过程中,质询权发生了异化,导致补充质询过多过滥,严重影响了行政主导体制的运作;地区直选议员的质询案数量远远超过功能组别议员,使功能组别制度的威信大大受损;本来是特区政府坚定后盾的建制派议员,在质询案数量上与反对派议员不分伯仲,这就使特区政府举步维艰,行政主导体制有滑向立法主导体制的趋势。因此,要通过适当扩大口头质询案数量、限制补充质询案的数量、改革香港的政治架构等措施,建立行政与立法的良好关系,使质询制度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香港、立法会、质询权、行政主导
DF29(国家法、宪法)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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