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民参与对行政裁量权的控制
“传送带”理论认为,立法机关能有效控制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然而行政裁量权的扩张使这一理论陷入困境。立法控制、司法控制及程序控制是制约行政裁量权的传统模式,但这三大模式都存在难以克服的缺陷。随着时代的发展,公民参与政府公共事务的治理成为当代民主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内容,并且公民参与可以成为制约与控制行政裁量权的有效路径。公民参与作为控制行政裁量权的新模式,它来源于传统的程序控权,但相比传统的程序控权,又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人们应将其置于宪政框架下来理解。公民参与对行政裁量权的控制,可以通过正式途径与非正式途径实现,而后者又可分为非正式途径的公民主动参与及非正式途径的政府主导参与。
公民参与、行政裁量权、控权模式
DF3(行政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CZZ020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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