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视野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制度完善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缺乏程序规则、监督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应从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程序、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受理及处理程序、监察机关对检察机关对移送的监督制度,并可以在行政法律中直接规定罪名、罪状、法定刑以及建立行政执法证据向刑事诉讼证据转换,统一证据规则等方面完善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制度。
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
D922.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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