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东方国际法探析
以古代近东、古印度和古中国为代表的古代东方社会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和地域范围内曾孕育出丰富的国际法思想与实践。其渊源形式集中表现为习惯和条约,其框架体系以调整对象为标准,由战争外交关系法与平时外交关系法构成,其具体内容包括订约立盟的程序、攻伐交战的操作、使节往来的规定等制度规范。与近现代国际法对比,可以将其特点归纳为:主体的个人性、渊源的单一性、浓厚的宗教性、调整范围的分散性、影响的承续性。
古代东方、国际法、外交关系法、战争法、条约法
D997(国际法)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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