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缓和规则的建立
<侵权责任法>已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等归责原则,就这些医疗损害的归责而言,还须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建立我国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缓和规则.该举证责任缓和是一种涉及因果关系的、一定条件下由法官分配的证明责任.它属于医疗技术过失和因果关系的证明,其间所发生的医疗损害行为属于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职责范围之内;具体适用情形是,一方面已经证明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可能性较大,另一方面患者已经不再具有进一步举证的能力,此时将受害患者的举证责任减轻,并将举证责任转换至医疗机构.
举证责任缓和、概念界定、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构建
DF723(诉讼法)
2011-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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