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制度应确认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无论从党和国家的最高决策,党和国家的重大文件,还是从国家的根本性质与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实际运转状况来看,都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我国现行的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和实践化的重大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最新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大组成部分和一个重要发展.
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国家学说、中国特色
DF2(国家法、宪法)
本文系作者承担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相关课题的中间成果
2011-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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