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美国破产法修改与世界金融危机——兼论破产法的经济调节功能
2005年美国通过了<防止破产滥用及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这一修正案对个人破产制度做了重大修改,规定了更加严格的个人破产条件与破产程序,这促使止赎率不断攀升,增加了待售住房的数量,从而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价格下降的压力,催化了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破产法具体制度的变革之所以会成为诱发危机的因素,是因为破产法已经不仅仅是一部维护私法秩序的法律,已经演变为一部发挥着经济调节功能的法律.后危机时代,我国可以通过破产法改革寻求经济发展、矛盾缓和的出路.
金融危机、破产法、经济调节功能
DF411.92(经济法、财政法)
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创新基金
2011-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6-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