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制度已成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
基本政治制度是一个发展的概念,非基本政治制度可以成长或转化为基本政治制度,反之亦然.从宪法、法律的角度看,特别行政区制度具有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完备结构性要素.因刚形成和待成长等原因,特别行政区制度实际的重要程度在其产生和形成的最初十余年却并不足以使其具有基本政治制度的现实地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行政区制度渐趋成熟,今日它已不仅在宪法、法律上是基本政治制度,在事实上也已成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据以否定特别行政区制度具有基本政治制度属性的”依据”站不住脚.
”一国两制”、特别行政区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宪法
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0JZD0034-1
2011-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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