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同居补偿协议及其司法对策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二条有关同居补偿协议的规定存在不妥之处故引发广泛质疑.基于同居补偿协议的特定性质,该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可以作为实践中处理同居补偿协议的规则,然而我国欠缺不法原因给付的民法理论基础,也欠缺关系契约理论为支撑;这样做,当事人协议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被忽视,加之欠缺同居法律制度为前提,会导致弱势方同居当事人缺乏最基本的保障.建议删除此条.
同居补偿协议、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关系契约理论、不法原因给付
DF551(民法)
2011-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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