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瑕疵纠纷诉讼路径之选择——以诉讼时效法律规范的性质为主线
婚姻瑕疵纠纷的诉讼路径不仅应当解决,而且完全可以在民事诉讼中适用婚姻关系确认之诉予以解决,而<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1条对之规定虽有进步,但仍显不足.因此该条文应该进行如下修改补充:婚姻瑕疵纠纷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在民事诉讼中解决婚姻瑕疵纠纷比行政诉讼更具有优越性.在立法机关尚未完成”法律并轨”之前,可以先实行”事实并轨”.
婚姻瑕疵、民事诉讼、婚姻成立与不成立、合并审理
DF551(民法)
2011-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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