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途”或许”同归”——两大法系定罪证据障碍的比较分析
定罪是刑事诉讼的核心问题.受到无罪推定保护的公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罪犯”是个十分严肃的话题,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经历一系列的程序动作,控方的定罪目标要跨越诸多实体法和程序法设定的障碍.两大法系刑事诉讼程序在被告人定罪问题上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但综合分析之后发现由于具体诉讼要素中大量对冲因素的存在及效果的抵消,两大法系所选择的不同方式在目标上趋于一致.诉讼理念的差异决定了两大法系在诉讼的很多方面仍存差异,这对于我们准确认识两大法系的诉讼理念、制度、规则内涵及运作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定罪障碍、诉讼理念
DF713(诉讼法)
2011-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9-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