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以英美法之借鉴为视角

引用
有权控制债务人财产及营业的破产管理人有被追究民事责任的可能.因义务基础不同,英美判例法将破产管理人的民事责任区分为基于信托义务和基于非信托义务两种.这种对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的类别化认识对我国破产立法完善具有借鉴意义.鉴于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存在,我国立法应以一般过错为注意义务标准确定管理人对债权人等特定范围主体的责任.视不同情况,有权追究破产管理人信托责任的主体包括债权人、担保权人、债务人、股东及管理人.我国司法解释有关破产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法律效力的规定有待完善.

破产管理人、民事责任、过错、英美法

DF411.92(经济法、财政法)

2010-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23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10,(9)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