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构成要件与犯罪构成——概念梳理、关系考察与性质厘清
构成要件是德日刑法学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基石,与苏俄刑法学中作为成立犯罪的犯罪构成迥然有别,两者存在混淆并非简单的术语上的误用,有着深层次的历史渊源.罪状作为我国刑法学中的惯用术语,与构成要件的关系不等同而是类同,各自隶属不同的刑法学谱系语境,不应该互换使用.通过对罪状、构成要件与犯罪构成发展发达史的分析,能在梳理各自概念的基础上理顺其相互关系,从而进一步厘清各自之性质,正确划分界限和认清各自之本体与在不同体系内的功能,对犯罪论新建构是有所助益的.
概念、关系、性质厘清
DF611(刑法)
2010-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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