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入刑思维在刑事司法中的影响和运用
刑事司法思维模式是体现法人民性与社会公正的重要方面.传统的以罪定刑思维缺乏入刑性思考,它假设案件定罪有惟一正确结论以及合理的法定刑,将刑事司法操作过程的先后与思维过程的先后混淆,容易导致”疑难案件”、罪刑不适应等缺陷.对行为的刑法判断必须基于社会公正观念的普遍性评价,这是刑事司法必须首先考虑的因素.入刑考量是刑事司法思维的逻辑起点.以刑定罪思维需要向入刑思维前提转化,并形成”入刑-定罪-量刑”的刑事司法思维模式.
入刑、定罪、量刑、思维模式
DF61(刑法)
2010-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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