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性骚扰的共同侵权责任形态研究
依据侵权责任人的数量,侵权责任可分为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职场性骚扰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其单独责任形态即各当事人对性骚扰行为承担直接责任还是替代责任的问题;其共同责任形态即当性骚扰行为发生时各当事人如何分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为解决职场性骚扰的共同责任分担问题,可采取如下责任分担方式:当性骚扰行为的直接加害人为单位的管理者或普通雇员时,直接加害人、雇主、其他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当性骚扰行为的直接加害人为非雇员的第三方时,雇主承担补充责任;在对待有过错的负有性骚扰防治义务的管理者的责任承担上,应由雇主承担替代责任.
职场性骚扰、侵权责任形态、替代责任、连带责任、补充责任
DF522(民法)
2008年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080103
2010-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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