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主导体制
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回归后实行了与香港相类似的行政主导体制.这既是对葡澳统治时期总督制的扬弃,又顺应了世界宪制发展的趋势,同时还吸收了香港、新加坡的成功经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揭示了这一点.但由于澳门社会自身的特殊情况,导致了澳门的行政主导体制在实施过程出现一些问题.澳门行政机关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在回归后的十年内因"行政独大"受到批评.因此,只有正确认识行政主导体制,理顺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关系,强化立法和司法对行政的监督,才能为行政主导体制的健康发展找到正确的出路.
澳门、行政主导、背景、监督、完善
D927(中国法律)
2010-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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