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论反垄断法协同行为证明中的推定

引用
虽然有学说和国家立法肯定了为缓解证明困难而在证明反垄断法中的协同行为时可适用推定制度,但无论是从经济学和法学理论的角度解释,还是从目前世界各国反垄断法发展的趋势来看,协同行为证明中的推定都不应是法律推定,而是事实推定.在无法取得直接证据证明协同行为的情况下,反垄断执法机构仍应负有举证责任,必须在深入调查并综合考虑各种间接证据后,才能适用事实推定推论存在协同行为.

协同行为、法律推定、事实推定、举证责任、间接证据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10-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0-13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09,(10)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