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结构性要素在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基础地位——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之否定
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以”依赖性”为核心概念,要求被依赖的企业不能因为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免除交易的义务.这一理论明显和反垄断法的SCP范式相冲突.SCP范式经过发展和完善,已经从早期强调结构、行为和绩效之间的单向决定关系,转变为重视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并将结构作为绩效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而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的应用,会造成反垄断法规制范围的不恰当扩展,将保护竞争演变为保护竞争者,并且在很多案例中与思维经济原则相悖.因此,在结构性要素仍然是反垄断法理论框架的基础下,我国的<反 垄断法>不应当采用相对优势地位滥用理论.
相对优势地位、依赖性、SCP范式、反垄断法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司法部重点项目08SFB1007
2010-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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