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游戏外挂的刑法规制
理论界对于开发和运营网络游戏外挂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以何罪予以刑罚各执一辞.实际上,不同类型的网络游戏外挂因其设计程序的差异,其运行过程中对法益的侵害性质及危害程度是各不相同的.因此,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络游戏外挂,应该根据其不同的侵害性质和危害程度,以不同的法律予以规范;而只有营利性的无权外挂中的恶性作弊类外挂应被纳入刑法予以规制.在刑法规制方面,应从优先保护著作人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和此类外挂行为的危害本质出发,将破坏技术保护措施行为犯罪化,以侵犯著作权类犯罪作为定性选择.
网络游戏外挂、侵犯著作权罪、技术保护措施
DF623(刑法)
2010-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