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列席监督的正当化转向
列席监督的积极功能可从增进重大或疑难案件的审判正当性、壮大抵御不当干扰的力量和促进司法职业共同体的发展三个方面得到阐释.列席监督与诉中监督之间的距离并非不可消除,列席监督转向诉中监督并无实质性障碍.列席监督的终极合法性将在转向诉中监督后得到实现.
列席监督、积极功能、诉中监督、终极合法性
DF83(司法制度)
司法部重点项目06SFB1012
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22-29
列席监督、积极功能、诉中监督、终极合法性
DF83(司法制度)
司法部重点项目06SFB1012
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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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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