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归责根据
我国刑法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采取明文规定的模式,较之于德日从理论学说上挖空心思寻求处罚未实际实行犯罪的共谋者之根据,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归责必须立足于责任主义的原理;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范围应当限于共同犯罪故意的范围内,对于偏离共同犯罪故意的部分,不应由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负责.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归责根据
DF611(刑法)
2009-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8-103
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归责根据
DF611(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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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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