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的政府责任
政府维护司法公正的责任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责任形态,即政府应当为司法活动提供支持,不应当干涉司法活动.我国政府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责任缺失问题,应当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处理行政权与司法权,以及与诉讼权利的关系,并从加强政府经费支持责任、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依法维护司法机关权力独立行使以及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有效促进我国政府在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责任担当.
司法公正、司法体制、政府责任
DF0-059(法的理论(法学))
2009-12-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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