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行为无因性:逻辑的必然还是价值的衡量
物权行为的客观性是法律行为理论在物权法领域延伸的必然结论,但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并不与之存在逻辑上的必然关系.从意思自治原则出发,并不能得出物权行为必然无因的结论.无因与否,完全是立法者基于价值衡量所作的判断.无因性并非物权行为的天然属性.
物权行为、无因性、善意取得、交易安全
DF521(民法)
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20-131
物权行为、无因性、善意取得、交易安全
DF521(民法)
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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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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