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若干问题探讨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细成部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行,给行政诉讼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它丰富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内涵,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细织的合法权益和直接利害关系都应有新的理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是否超出了法定受害范围?历史信息可不可以公开?在证据问题上,还要适用哪些特殊规则?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如何实施免除公开信息的司法认定?如何裁量公开与信息可分割性?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实践中作深入探索.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国家秘密
DF3(行政法)
2009-12-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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