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作为”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及分类归属
由一个真实案件所反映出的不完全作为行政行为,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行政行为还是违法的行政行为、原告所主张的行政不作为为什么不被法院支持等问题引起理论与实务部门的广泛关参考文献.理论界对行政不作为的界定具有代表”生的观点均未涉及案例中的不完全作为的行政行为.这是作为和不作为的灰色地带.这种不完全作为的行为的归属不外乎有三种:依法作为、违法作为、行政不作为.经对比分析,在目前情况下,这种不完全作为的行为以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比例原则来评判更能站得住脚,但是,它的表象特征--”不作为”对一般人来说更容易理解和接受.因此,未来应进一步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更深入的理论研究,丰富它的内涵和外延,待理论更成熟时,把它划为行政不作为领域.
行政不作为、不完全作为的行政行为、违法作为、灰色地带
DF3(行政法)
2009-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