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市体制及其立法规制——兼论制定直辖市法的必要性
中国近30年的体制改革本质上是一种”中央主导型”的改革模式,改革开放的30年历程既是中央不断向地方释放政策性资源的过程,也是中央不断向地方下放权力性资源的过程.随着中央政策性资源和权力性资源释放空间的扁平化,中国改革模式有必要从”中央主导型”向”中央调控与地方创新结合型”转变;其中,汇聚了国家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优势资源的直辖市,已经具备了引领中国改革向纵深发展的能力和条件,如何充分发掘和发挥这种能力和条件,并充分认识其在中国未来体制改革中的引擎性地位,将足以影响国家改革模式的转变乃至整个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此,制定专门的直辖市法,明确和规范直辖市的宪法地位及其与中央政府的相互关系,实属时势所必需.
直辖市体制、权力秩序、直辖市法、体制改革
DF21(国家法、宪法)
2009-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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