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8.10.012
垄断协议中协同行为的证明问题研究
垄断协议中的明示协议行为很容易被发现、被证明,而默示的协同行为的证明问题却是反垄断法执法的难题.综合各国反垄断法执法经验,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证明协同行为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和环境证据.环境证据是反垄断法特有的一种证明方法,由于很难用传统的方法直接证明协同行为,需要采取法律推定制度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对其进行证明.
垄断协议、协同行为、证明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08-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