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8.09.015
刑法领域单位平等之现状及完善
平等是公平和正义的基础.一个缺乏平等的社会,必然有失公平和正义.如今平等已经被各国普遍公认为人类社会的根本原则和首要价值,并相继在各国宪法、法律以及国际公约中得到确认和遵奉.我国也不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的确立,为各类主体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实现平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保障,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下位部门法贯彻平等原则却有失偏颇,如刑法对不同所有制主体的平等保护问题即属典型,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完善.
刑法领域、单位平等、现状、完善
DF61(刑法)
2008-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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