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8.09.012
我国技术合同无效制度的立法缺陷——评《合同法》第329条
我国的技术合同无效制度主要规定在<合同法>第329条,其集中体现了技术合同部分的合同自由与限制的矛盾.在该条中,将侵犯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规定为无效,对相关的合同自由限制过重;而将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技术合同规定为无效,对相关的合同自由限制又过轻.对此立法缺陷,亟待解决.
技术合同无效制度、《合同法》第:329条、合同自由及限制、立法缺陷
DF525(民法)
2008-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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