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8.08.018
中欧并购决定救济制度比较研究
并购审批机关对并购交易同意或禁止的决定,直接影响着并购当事人及利益相关人的权益.欧盟在并购决定救济方面有着完善的立法体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比较,可借鉴欧盟在并购决定救济原告资格、诉由、审查标准、期限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在现有行政诉讼法的基础上,确立专门的并购决定救济法律体系,切实保护并购当事人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并购决定、救济制度、司法审查、行政诉讼
DF414(经济法、财政法)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