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8.07.021
论传闻证据规则在我国的确立与适用
我国未确立传闻证据规则既有立法上的原因,又有理论上的原因.在我国现实条件下确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表现为继续进行审判方式改革与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保障人权与履行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以及促进审判程序公正.由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能够满足构建传闻证据规则所消耗的司法资源,人权保障的进步与程序正义的兴起以及我国律师制度的完善表明我国目前确立传闻证据规则也具有可行性.在我国应当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建立传闻证据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必要性、可行性、适用程序
DF73(诉讼法)
作者主持的司法部中青年项目课题《传闻证据规则的理论与适用--以现代刑事司法为论域》的研究成果之一07SFD3016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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