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9512.2008.05.020
商标法中”在先权利”条款的解释适用问题
解释商标法”在先权利”条款,关键在于明确该条的法律效果.该条款的解释适用问题,不仅涉及”在先权利”的范围界定问题,而且涉及”损害”的认定问题,后者常常被人忽视.在适用顺序上,大致而言,该条款与商标法其它条文构成类似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理解该条款,最终要分析它在教义学上的归类,这就提醒我们要纠问该条款的立法目的.
在先权利、损害、解释适用、教义学归类
DF523.3(民法)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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