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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9512.2008.02.004

民国住宅权保障的启示

引用
民国时期为解决居住问题,特别是为应对抗战后的房荒,颁布了土地法、内地房荒救济办法、上海市解济房荒治本办法等多部住宅法令,确立了政府对住宅保障的积极责任,并通过减免税捐、协助贷款等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私人资本投入住宅建筑.这一思路对当前的住宅保障仍有很强的借鉴价值.

民国时期、住宅立法、政府责任、市场力量

DF092(法的理论(法学))

2008-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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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1005-9512

31-1106/D

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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